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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nual abstract
附录 A:法律信息
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 68 部分 (CFR 47) 规定的通讯
产品(适用于采用美国调制解调器的产品)规范
您的调制解调器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 68 部分 (CFR 47) 规则。计算机或调制解调器卡上有
一个标签,标签上标有本设备的 FCC 登记号和振铃等效值 (REN)。如果有要求,您必须向
电话公司提供这些信息。
本设备需要使用带模块插塞的电话软线。调制解调器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兼容性模块插孔连
接到电话网络或建筑物线路系统,这种插孔是与第 68 部分标准兼容的插孔。如需详细信
息,请参阅安装说明。
振铃等效值 (REN) 用于确定可以连接至电话线路的设备数量。一条电话线路上的 REN 过
大可能会导致设备在应答来电时不振铃。在大多数地区,REN 总值不应超过 5。如要确定
一条线路可连接的设备数量(由 REN 总值决定),请与本地电话公司联系。
如果本设备对电话网络造成损害,电话公司将事先通知您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提供服务。电
话公司可能会要求您断开设备的连接,直至问题得以解决。
电话公司有可能对会影响本设备工作的设施、设备、操作或程序进行改造。如果是这样,
电话公司将会事先通知您,让您做必要的修改,以保持服务的连续性。
本设备不能在电话公司提供的投币电话业务线路上使用。连接到合用线路服务涉及到缴纳
州税问题。请与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或公共服务委员会联系,以了解有关信息。
在规划或对紧急号码进行测试呼叫时:
• 保持在线,向调度员简要说明呼叫的原因。
• 在非高峰时段进行此类活动,例如清晨或深夜。
美国 1991 年的《电话用户保护法》规定,任何人使用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通过电话传真
机发送任何消息均属非法,除非此类消息在每份传送页面的上下边缘或传送资料的第一页
上明确标明:发送消息的日期和时间;发送消息的公司、其他实体或个人的标识;以及发
送机器或者相关公司、其他实体或个人的电话号码。请参阅您的传真通讯软件文档,以了
解有关如何符合传真标识要求的详细信息。
加拿大
符合加拿大工业部 (IC) 有意辐射源 RSS 210 规范
小心
为了防止对许可服务或同频道移动卫星系统造成无线干扰,此设
备拟用于在室内、远离窗户的地方进行操作,以便提供最大的屏蔽效
果。安装在室外的设备(或其发射天线)应得到许可。
您的笔记本系统可能具有(嵌入)低功率无线收发器类型的设备(射频 (RF) 无线通讯设
备),这些设备可以在 2.4 GHz 频段和/或 5.15 - 5.35 GHz 频段下工作。本节仅适用于具有
这些设备的情况。请参阅系统标签,验证是否具有无线设备。
如果系统标签上有加拿大工业标准 ID 号,则系统可能配置的无线设备仅适合在加拿大
使用。
小心
无线设备不属于用户可维修组件。请勿以任何方式对此类组件进
行修改。如果修改无线设备,则无线设备的使用授权将会失效。如需维
修服务,请与 Gateway 联系。
小心
此笔记本中嵌入的发射设备可能无法与笔记本附带天线以外的其
他任何天线一起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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